原本应当精准滴灌的扶贫资金,却变成少数人眼中视作珍稀肥肉的“唐僧肉”。陕西省纪委在近期所通报的8起具有代表性案例中,揭示出基层扶贫领域存在的各种各样贪腐花样情形,同时也敲起了监管方面的警示钟声。
扶贫资金沦为私人钱包
某些人把专项用扶贫的资金当作可随意去挪用的私人款项,像渭南市韩城市公务员局最初的局长张晓峰,就在2016年凭借管理扶贫互助类协会的职务便利性而去如此操作,挪用的金额达23万元财政拨款,将其借出去用于偿还个人债务以及个人的生活开销,一直到两年之后组织展开相关调查工作时才赶忙归还,这般行为直接使得流向贫困群众的救命资金就好比被截断了那般,致使国家所推行的政策里蕴含的善意完全落了空,充分暴露出这种专用资金在管理这个环节存在着非常巨大的漏洞 。
项目审批变成权钱交易
存在权力寻租空间在项目审批以及资金拨付的关键节点滋生,商洛市山阳县农业局原局长乐发仁于2017年,帮扶茶叶合作社去申报项目,帮扶其获取扶持资金,为此收受负责人贿赂总共10万元。其把公权力转变为牟利工具,使得国家扶持政策在落实的起始步就变了味道,真正需要扶持的项目有可能因这被搁置,极为严重地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
优亲厚友扭曲政策本意
扶贫资源获取的隐形通行证竟是“关系”,延安市延川县扶贫办原党支部书记高杰,于2015年,未通过正规程序,把关系不错的两户村民加进扶贫项目名单,致使每户违规拿到1万元大棚维修补助,这般将公共资源私相授受之举,让扶贫政策严重变样,损害了其他符合条件群众的切身利益,还破坏了基层政府的公信力。
虚报冒领套取国家补助
另一类常见手法是,通过编造虚假材料骗取补助。安康市汉阴县双乳镇新塘村有两名村干部,在2016年以贫困户名义申请搬迁建房补助,为他人套取了4.5万元。另外,有干部明知村民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,却仍协助其用虚假资料上报,使得6万多元补助款被违规领取。这些行为侵蚀了宝贵的财政资源,致使国家的惠民补贴未能发挥应有作用。
侵占补偿款中饱私囊
哪怕是生态补偿款这般的专项经费,同样没能避开被染指的厄运。存在村干部借助协助镇政府管理退耕还林补偿款所拥有的便利条件,于2010年开始一直到2017年期间,把本应当归属村集体的34200元补偿款打进家人账户,进而占为己有。像这种“雁过拔毛”样式的腐败行为,处在政策链条相当靠后的位置,直接对村集体以及村民的共同利益造成了侵害,其性质格外恶劣。
严查严惩与以案促改并举
针对这些问题,陕西省采用了查处跟整改相融合的办法,对违纪资金予以追缴,严肃处置涉案人员,像乐发仁被开除党籍与公职后移送司法,同时强调“以案促改”,要求各地各部门从案例里汲取教训,完善制度以堵塞漏洞,这展现了不但要揪出“蛀虫”,更要修复“土壤”的治理理念,目的在于从根源上保证扶贫政策得以切实执行。
参照这些案例而言,扶贫范畴之内的监管防线于何处最易于被突破?针对怎样去筑牢此道防线,你存有哪些具体的建议?欢迎于评论区域分享你的看法。要是觉着本文有所启迪,也请点赞予以支持叭。




